中央 光電板工程

  新聞圖片來源:台灣醒報  實際入稿日期: 2009-06-13

再生能源法通過 政府保證回收

【記者張俊譓綜合報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昨天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未來生產太陽能、生質能、風力、水力等再生能源,政府均保證收購、獲利及回收成本,以鼓勵業者發展再生能源。台電購買再生能源成本將隨電費徵收,未來估計台灣平均每戶每月增加的電費約二%左右。
雖然朝野都認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三讀通過,對台灣發展綠色能源有正面助益,但環保團體認為,發展不同於推廣,要鼓勵民眾使用再生能源,仍需要更多配套措施。
延宕多年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因牽涉各方利益,朝野立委始終僵持不下,導致立法延宕。最後決定由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團體組成的委員會審議公告,決定金額和計價方式,並每年檢討修正。
台電表示,立法院所規定的價格比現行收購價格來得高,所增加的成本將會反映在電價上。為防圖利業者,昨天通過附帶決議,購買費率及計算公式第一年必須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會,其後應三年舉辦一次。
立委黃偉哲表示,政府針對再生能源的補助,是為使研究的成本降低、技術提升,將來還須定期檢討,法案通過只是第一步。立委潘孟安表示,綠能產業是台灣很重要的旗艦產業,盼有法源後,可帶動台灣綠能產業。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將來會設置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助再生能源設備、技術研發與推廣。基金來源由台電等發電大廠按發電比例提撥,必要時應由政府編列預算。

 

2009-06-14

再生能源法過關 能源的美麗與哀愁

* 再生能源法過關 綠能產值1年千億
* 再生能源 產值將逾3,000億
* 再生能源立法 帶動綠能產業
* 訂價大權 丟給經濟部
* 商機 美國重啟「乾淨煤」發電計畫
* 東京風向球-日本全民減碳運動難度高
* 核三廠竄火球 濃煙嚇壞恆春人
* 能源的美麗與哀愁


再生能源法過關 綠能產值1年千億
【聯合報╱記者鄒秀明、陳曼儂/台北報導】 2009.06.13

「再生能源條例」昨天三讀通過,太陽能、海洋能、風力等都在發展範圍,業者樂觀預期,綠色能源產業可望加速在台生根。

台灣太陽光電委員會主席暨宇通光能董事長蔡進耀表示,法案通過一年至少將帶動三百億元投資,貢獻就業人數起碼一萬人,一至二年內創造一千億元產值。

以風力發電為主的東元電機董事長劉兆凱表示,企業界等待再生能源法十多年了,已自行努力很久,東元認為風力發電是目前最完熟的再生能源,該集團發展風電產業除了立足台灣,還要前進大陸風場的千億商機。

東元已與台朔重工、中鋼機械、先進複材和上緯科技組成風電聯盟廠商,計畫前進大陸卡位每年千億元的風力發電商機,初期是以福建和內蒙為灘頭堡,未來則視各省需求經營風場。

蔡進耀表示,再生能源條例通過是一個產業里程碑,業者也願意增加投資、根留台灣。針對購電價格,他建議最好每度八元以上,才能讓業者有合理的獲利空間,扶植綠能產業生根。

蔡進耀估算,條例通過將刺激業者加速擴大投資,一年約可帶動三百億元投資額,貢獻產值也可望高達一千億元,太陽能電池業者也會評估自行發電的可行性。

台灣風能協會副理事長童遷祥表示,台灣綠能業者過去多以國外市場為主,法案通過後,有助業者投入研發,把台灣市場當作技術試點,再向外輸出。他建議,當綠能發電成本遠高於傳統能源發電時,政府可採用補助研發方式,一旦成本逐漸拉近,則可補貼電價,促進綠能產業普及。

受再生能源條例過關、台積電也宣布跨入綠能新事業等題材激勵,太陽能股昨天全面大漲,類股股王茂迪不畏台股走弱,一度逆勢大漲,合晶也持續走高,短暫掃除太陽能業市況低迷的氣氛。

業者表示,目前太陽能產業基本面未落底,第二季國內太陽能電池廠恐全數虧損,但再生能源條例屬於長線利多,預料實質效益將逐漸在一至二年內發酵。


再生能源 產值將逾3,000億
【薛孟杰、侯雅燕/台北報導】2009-06-13 工商時報

歷經7年,再生能源條例終於在12日完成立法。在馬英九總統強力主導下,立院昨3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訂政府為鼓勵推廣無污染綠色能源,提升業者投資意願,得收購再生能源,費率及計算公式由經濟部綜合考量後,依不同能源類別訂定,但躉購費率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根據經濟部的推估,未來太陽能光電裝置效益將高達2,000億元以上,風電的需求也可望達800億元,再生能源的產值將超過3,000億元。

立院並做成附帶決議,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須在第1年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會,其後應至少每3年舉辦1次。

經濟部能源局將於半年內訂定相關16條子法,尤其將籌組價格審議委員會,確定收購電價機制、收購價格,及獎勵辦法等。

能源局長葉惠青說,過去台電對再生能源補助2元,再生能源條例通過後,能源局有法源依據,將由產官學者組成的價格審議委員會,建立再生能源電能的收購費率及計算公式,並每年檢討修正,必要時也將召開聽證會。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訂再生能源定義包括,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氫能)等。

利用再生能源的自用發電設備,裝置容量不及500千瓦者,不受電業法現行規範,將放寬設置者資格、免除工作許可證登記申請、售電不限餘電,以提升設置小型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的意願。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獎勵總量為總裝置容量650萬千瓦到1,000萬千瓦,獎勵總裝置容量達500萬千瓦時,經濟部應視經濟效益、技術發展檢討調整適用類別。

為推廣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將設置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電業及設置自用發電設備、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者,每年需按其扣除再生能源發電部分後的總發電量,繳交一定金額給基金,用於再生能源電價及設備補貼,至於「裝置容量」由經濟部訂之。

條例明訂,經濟部應組成委員會,審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電能之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但躉購費率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至於條例施行之日前,已與電業簽訂購售電契約者,所生產的再生能源,仍須依照原費率採購。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其所生產的電能,是由電業躉購或電業自行產生者,相關費用得申請補貼,但法律另有規定義務者除外,費用補貼由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應。

此外,經濟部需針對太陽能熱能利用、生質能燃料以及其它具發展潛力的再生能源熱利用技術,訂定補助辦法,若為替代石油能源,所需補助經費,得由石油基金支應。若為利用修耕地或閒置農林牧地栽種能源作物、提供生質能燃料所用,獎勵金可由農發基金支應。


再生能源立法 帶動綠能產業
【自由時報】 2009.06.13

〔記者陳曉宜、李宜儒、高嘉和/台北報導〕延宕七年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昨天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未來生產太陽能、生質能、風力、水力等再生能源,政府均保證收購、獲利及回收成本,以鼓勵業者發展再生能源。

該法規範的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

政府保證收購 定最低購電價

目前台灣再生能源發電僅七十六萬瓩,其中風力發電五十五.二萬瓩、川流式水力發電十八.三二萬瓩、生質能二.五萬瓩,未來目標設定要在二十年內發展六百五十萬至一千萬瓩電力,可望大幅帶動綠能產業發展,目前太陽能還未達產量規模,不過科技發展迅速,將來尤以太陽能業者受益最大。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因牽涉各方利益,朝野立委對各種再生能源躉購價格均各有堅持,導致立法延宕。最後決定不在法案中訂定任何金額與計價方式,改由相關部會、學者專家、團體組成的委員會審議公告,每年檢討修正,但價格不得低於國內電業化石燃料、也就是火力發電平均成本。

全民分擔成本 月增2%電費

至於台電購買再生能源成本得由民眾分擔,隨電費徵收,預料未來電價也將隨之上漲。能源業者估計,台灣平均每戶每月增加的電費約二%左右。

台電表示,立法院所規定的價格比現行收購價格來得高,所增加的成本將會反映在電價上。

目前台電收購風力發電的每度平均價格約二元,太陽能部分因為另有設備補助,收購價格約一.五元到二元。主要的再生能源包括風力、水力及太陽能,佔總發電比重不到三%,收購價格一旦調高,對電價會影響多少,要再計算。

為讓躉購價格能經透明化審議,以防圖利任何業者,昨天也通過附帶決議,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第一年必須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會,其後應至少三年舉辦一次。

以台電去年火力發電成本為例,每度二.七六元,目前評估水力、風力成本在該價格上下,太陽能發電成本最高,每度約十至二十元。

該法規定將設置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助再生能源設備、技術研發與推廣,基金來源由台電等發電大廠按發電比例提撥,必要時應由政府編列預算。再生能源熱利用補助,由石油基金支應;利用休耕地或其他閒置之農林牧土地做生質能之補助,由農業發展基金支應。

獎勵總發電量 650萬至1000萬瓩

該法規定在施行二十年內,政府相關單位必須每二年訂定再生能源推廣目標及各類別所占比例;未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獎勵總量為總裝置容量六百五十萬至一千萬瓩;達五百萬瓩時,應重新檢討推廣重點與補助辦法等。


訂價大權 丟給經濟部
【薛孟杰】2009-06-13 工商時報

一度被立委認定「絕對過不了」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終在立院完成三讀,但仔細觀察,攸關龐大利益的關鍵性條文,立院大都授權經濟部決定,以再生能源收購費率為例,就僅訂下限而無上限。立委私下預言,再生能源主戰場在條例三讀的那一刻,已從立院轉移到經濟部,未來經濟部將承受訂價的龐大壓力。

民進黨政府執政時召開經發會,即已達成共識推動再生能源的立法,但多年來進展有限,深入探究原因,仍在於再生能源發展一直都處於「現在進行式」,精確計算成本和合理售價十分困難,在科技日新月異下,所有可能沾上邊的業者,無不希望擠進再生能源獎助範圍中,安渡不景氣。

因此業者拜託立委,立委再要求部會,在條例審查過程中,形成恐怖平衡,誰也不願輕言退讓,還有立委對條例的補貼、獎勵採「空白授權」不以為然,直言一定出事,但對該如何因應又無良策,法案在各方角力下,審查進度要快也難。

直到外商風力發電公司發飆、揚言退出台灣市場,驚動選前已宣示推動再生能源法的馬英九總統,情況有了變化。由於層峰強烈要求政院及立院黨團介入協調,務必本會期過關,黨團感受到壓力,只好請院長王金平親自出馬協商。

據了解,立委對再生能源條例的主張林林總總,有民進黨立委要求將學校、公務部門屋頂廣設太陽能面板列入條文,亦有國民黨立委主張補貼應按「售電平均成本」計算。但廣設太陽能面板沒有預算、售電平均成本更難計算,讓能源局猛搖頭,還是在王金平協調後,眾立委各退一步,將草案化繁為簡,把訂價的難題丟給了經濟部,法案才得以三讀。


商機 美國重啟「乾淨煤」發電計畫
【聯合晚報╱國際新聞組/綜合報導】 2009.06.13

美國能源部長朱棣文12日宣布重新啟動全美第一個「乾淨煤」發電計畫。這個稱為「未來發電」 (FutureGen)的計畫,旨在一面燃煤發電,一面把二氧化碳廢氣收集起來、妥善埋藏,避免污染。布希政府當初以費用太高為由,把這個計畫封殺。

能源部已與非營利組織「未來發電聯盟」 (FutureGen Alliance)達成協議,即將採取邁向發展商業化收集二氧化碳廢氣與埋藏計畫的第一步。這個計畫將在伊利諾州馬頓市(Mattoon)進行。

朱棣文發表聲明說:「把未來發電計畫作為旗艦設施,以顯示商界有能力收集和埋藏二氧化碳,將帶來很大的希望。研發這種科技至為重要,它不僅有減少美國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量的潛力,最後將降低全球的廢氣排放量。」

新協議將重新啟動「未來發電」的初步設計,更新成本估計數據。這些程序2010年完成後,能源部與未來發電聯盟將決定是否繼續進行下去。

燃煤火力電廠供應美國一半電力,但也占美國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量一半。

能源部預計為「未來發電」花費10億7000萬美元。布希政府指出,這個計畫大約要花費18億美元,而且開支會繼續增加,因而把它封殺。但國會今年3月發表報告說,布希政府故意浮報成本,以便廢除計畫。

但是,並非所有環保團體都支持「乾淨煤」構想。包括「保護氣候聯盟」在內的若干環保團體,曾花費數百萬美元展開宣傳活動,反對「乾淨煤」計畫。他們表示,以環保方式收集二氧化碳在商業上尚未證明可行,而且成本過高。

※ 不如採用生物碳來收集二氧化碳。


東京風向球-日本全民減碳運動難度高
【黃菁菁】 2009-06-13 中國時報

想要節能、減碳光是靠不開空調、夏季穿輕便裝、路面灑水降溫、勤拔電源插頭等生活習慣的改革是不夠的,節能也要從消費環保商品做起!日本政府推出減稅、補助金、環保點數等節能商品促銷辦法,勾起民眾消費節能商品的慾望,然而大量消費節能商品,真的有助於達成減碳目標嗎?

日本政府呼籲全民參與減碳大作戰,共同付出保護地球的成本,在政策的推波助瀾下,日本消費者最近對該不該購買節能家電、油電混合車、環保電力車,住家該不該加裝太陽能發電設備等節能消費話題都十分感興趣。

日本政府為鼓勵民眾響應環保生活,一連串推出許多補助優惠方案:四月一日起實施購買環保車減免稅金、提供補助金的優惠辦法;住家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可獲政府補助;購買符合節能規格的家電可獲得環保點數,點數可用來消費節能商品等等。

不管是環保車還是太陽能發電設備,對一般民眾而言,價位還算偏高,民眾最擔心的是,付出這些代價,何時才能回收?若只是增加大筆開銷,沒有真正達到省錢的目的,那就得三思而行了。

我也好奇地查了住家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的成本,結果發現,平均裝設費為二百五十萬日圓(約台幣八十多萬元),每個地方政府的補助金額不一,補助上限從幾萬到卅多萬不等,有的地方還提供優惠貸款。不過,雖然可節省家裡的電費,把多餘的發電量賣給電力公司,但是太陽能電池並非沒有壽命限制,也有可能還沒賺回本就要花一筆維修費。

此外,日本有許多計程車行已改用油電混合車,曾詢問計程車司機的使用心得,他們大多認為,油電混合車省油,開起來平穩、噪音又小,評價很不錯,不過,被問到「若是私人用途,購買環保車是否明智?」時,大多人都建議,不妨再等等看。

理由是,環保車雖然比一般車貴許多,但營業用車從早跑到晚,省下的油錢很快就能賺回成本,而一般家庭用車並沒那麼耗油,車價還沒降到一定程度的話,不見得划算。也有人說,不能光看燃料費,電力車的電池壽命也是個問題,有可能會把省下的油錢都花在換電池上了。

姑且不論大家的說法正不正確,不過,由此也可看出,日本民眾對剛推出的環保車仍抱持著種種疑慮,雖然最近日本環保車銷售量有起色,但是想要普及還需花上一段時間。

日本政府剛宣布提高削減溫室氣體排放量中期目標,二○二○年時要比○五年減排十五%,從數字上看起來並不大,發展中國家甚至認為日本沒誠意,但事實上,對日本的企業和家庭增加的負擔還真不小。

日本若想達成此一中期目標,所有的家庭必須要減少四分之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依照日本政府的估算,二○年時每個家庭一年將增加七萬六千日圓(約台幣二萬五千四百元)的減碳負擔,即每個月約六千三百日圓(約台幣二千一百元)。

再者,日本到二○二○年要將太陽能發電增加廿倍,新車銷售的環保車占比要提高到五○%,這些目標都還要靠民眾的配合。

日本政府假設,日本的家庭到二○二○年時會增加幾十萬日圓的年收入,實際上,長年的不景氣早已使許多日本家庭的收入有減無增,大家拚命開源節流。若是舉手之勞配合環保、節能的話,日本人的環保精神是不輸人的,但是要加上消費才能節能,恐怕想達成目標,難度就稍嫌高了。


核三廠竄火球 濃煙嚇壞恆春人
【自由時報】 2009.06.13

廠方延誤通報 居民:不改善就圍廠

〔記者蔡宗憲、李宜儒、林嘉琪/綜合報導〕台電核能三廠昨日下午發生火警事故,啟動核能機組的變壓器,疑因大雨造成短路,引燃變壓器內的絕緣油,濃濃黑煙讓附近居民不知所措,加上廠方通報延誤,恆春鎮內一片騷動,地方居民相當憤怒,強調若不改善通報機制,將天天包圍核三廠。

輻射中心監測 幸無放射性物質外洩

原能會核管處處長陳宜彬表示,火災一發生,輻射中心人員與輻射自動監測器立即啟動監測放射性物質工作,證實沒有放射性物質外洩,也沒有人員傷亡,調查報告將於三到四天出爐。只是相較已經運轉三十年的其他座變壓器,這座變壓器近三年才剛裝上,將找供貨的國內廠商共同協助調查。

昨午三點十五分,一場午後大雨過後,位在南灣海域旁的核三廠冒出黑煙,十多輛消防車鳴笛呼嘯馳援核三廠,滿街跑的消防車,加上廠房竄出濃煙,讓鎮民驚慌不已。

碰一聲! 遊客驚:核三廠爆炸了?

拍下濃煙畫面的大光里民江先生說,當時他帶著遊客在海上從事水上活動,突然聽到核三廠方向傳來「碰!」的巨響,一團火球向天空噴出。

緊接著便是大量濃煙遮蔽天空,遊客臉色發白直問他:「該不會核三廠爆炸了?」附近居民更是心急如焚,抱怨平時核安演習時警報聲響亮,真的發生意外事故,卻濃煙密布聽不到任何警報聲。

核三廠長陳布燦說明,位在核能機組旁的「起動變壓器」,疑因大雨造成三向開關線路短路,引燃變壓器內保護的絕緣油脂造成大火,廠內四部消防車立刻前往滅火。

由於十分鐘內無法控制火勢,先將兩部核能機組發電降載至九十%,緊急通報轄區內消防隊支援,經過近三十分鐘,在下午三點四十八分將火勢撲滅。

台電表示,當機組正常運轉時,起動變壓器為備用電源,目前核三廠共有兩座三十四萬五千伏特的起動變壓器,已改用另外一座起動變壓器作為備用電源。

雖然虛驚一場,但直到火勢即將撲滅才得知的恆春居民,對核三廠訊息發佈過慢相當不滿。

核三廠方強調,事發突然,已在時效內通報地方,未來會改進通報時間,也將釐清是否有人員維修上的疏失。


能源的美麗與哀愁
【聯合晚報╱社論】 2009.06.14

南台灣恆春美麗海岸線上的核三廠,昨天發生火警。同一天,北台灣的立法院通過了再生能源條例。兩件事情同日發生,就像是一個充滿警示的隱喻:核能不應是最終仰賴的能源項目,它的安全仍然令人懷著高度憂懼,現代社會終究必須對再生能源寄予更多期望。

四月剛開過的全國能源會議,並沒有突破性的結論,只確認了概括的大範圍目標,如2020年以前碳排放降到2008年水準,及制定永續能源基本法、能源稅法等。其他較前瞻的看法卻只列入「其他意見」,當成參考。

石油耗竭已無可避免,所以能源會議指出能源政策必須「脫油」,朝向低碳能源結構調整;但什麼是替代的低碳能源,卻語焉不詳。很顯然,核能仍是現任政府不願大聲說出口的能源出路。

而昨天核三廠的事故,就猶如春雷之「驚蟄」一般,再度喚醒人們對核能安全的深層恐懼。光一個核三廠就有三次火警紀錄,還不包括其他的事故,對於有核子輻射外洩終極威脅的核電廠,這樣的安全紀錄豈能讓人心安?

這起事故雖不算釀成大禍,但仍是對當今能源政策的當頭棒喝。在國際油價逐日攀升、且未來不知伊於胡底的情況下,能源部門幾乎是反射式地繼續依賴核電,但核安事故的陰影無法掃除之前,核能絕不應成為能源政策的終局選項。況且核廢料的貯放,及核原料供應是否確保無虞,都是核電的困局。

昨天這兩起跟能源有關的事件,不正是美麗與哀愁的對照嗎?南台灣勾起的核外洩陰影令人哀愁,但再生能源卻告訴人們,風、水與太陽這些大自然禮物都是替代能源的來源,豈不美麗?卻如果台灣的政策是以2020年達到再生能源占總體能源結構的8%為目標,對照歐洲國家未來要達到再生能源占全體能源的50%,似乎台灣對於「美麗」的憧憬與期待還可更積極一些。

雖然再生能源仍在等待技術的演進與純熟,而核能仍是現階段無可避免的選項之一,但進步社會應試著擺脫「哀愁」,勇敢往「美麗」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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